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和《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简称“保标委”)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组建,在保险业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非盈利性技术组织,是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分技术委员会,负责保险业标准化技术工作以及与国内外标准化组织(如ISO)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对保标委进行领导和管理。保标委秘书处设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标委及其秘书处的印章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发。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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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4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0年)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2014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哥拉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2006年)
- 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的决定(2016年)
- 肿瘤登记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