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2016年)
序言
我国位于亚欧大陆东部,太平洋西岸,地理位置独特,地形地貌复杂,气候类型多样,生物多样性丰富,已建成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地3000余处,为发展生态旅游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国家重点旅游区域的指导,抓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旅游资源整体开发,引导生态旅游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消费需求和生态环境需要,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生态旅游是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为准则,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与之共生的人文生态,开展生态体验、生态认知、生态教育并获得身心愉悦的旅游方式。
规划根据区域资源特色、环境承载力和开发利用现状,将全国生态旅游发展划分为八大片区,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实施差别化保护措施,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打造生态旅游精品,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规划是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的行动纲领,是推动生态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
规划期限自2016年至2025年,规划范围为全国陆地国土空间及内水和领海(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第一章 发展基础
一、 现状问题
生态旅游作为一种绿色消费方式,自世界自然保护联盟1983年首次提出后,迅速普及全球。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旅游概念正式引入中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生态旅游已成为一种增进环保、崇尚绿色、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旅游方式,并初步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湿地公园、沙漠公园、水利风景区等为主要载体的生态旅游目的地体系(见附表),基本涵盖了山地、森林、草原、湿地、海洋、荒漠以及人文生态等7大类型。生态旅游产品日趋多样,深层次、体验式、有特色的产品更加受到青睐。生态旅游方式倡导社区参与、共建共享,显著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经济收益,也越来越得到社区居民的支持。通过发展生态旅游,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明显提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已逐步成为共识。
与此同时,我国生态旅游发展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区对生态旅游的认识不到位,只顾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不重视资源保护和规划设计,搞竭泽而渔式的开发,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部分地区过分追求门票经济,不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人为增加保护压力,降低旅游质量。相当数量的景区没有充分发挥生态旅游的科普、教育功能,在产品开发、导游解说上过于肤浅和形象化。部分景区所在的社区参与度低,没有决策建议权,利益共享机制缺失。此外,生态资源的保护监督体系也亟待健全。
二、 面临形势
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旅游已成为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民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2015年国内旅游人数达到40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4.13万亿元。预计2020年国内旅游人数将突破70亿人次,居民人均旅游次数将从目前不到3次提高到5次左右,旅游产品供求矛盾将持续突出。同时,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城镇化水平提高,人们回归大自然的愿望日益强烈,国内旅游需求特别是享受自然生态空间的需求爆发性增长。旅游消费方式从观光游到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呈现多样化格局,深层次、体验式、特色鲜明的生态旅游产品更加受到市场青睐,观鸟旅游、探险旅游、科考旅游、生态养生、野生动物观赏等逐渐成为新热点。
但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仍比较脆弱,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偏低,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仍旧突出。十八大明确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生态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消费需求和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加快发展环境友好型、非资源消耗型的生态旅游,有效整合资源,促进融合发展,优化配套体系,加强资源环境国情教育,引导形成正确的生态价值观,树立崇尚生态文明新风尚,推动形成绿色消费新观念,发展负责任、可持续的旅游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9年)
- 国务院关于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2021年)
-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200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五家渠市的批复(2002年)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