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2006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2005年4月5日在伊斯兰堡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
- 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试行)(1990年)
- 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201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内加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23年)
- 公安部关于建立派出所和刑警队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2005年)
- 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2004年)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2012年)
-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
- 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2015年)
-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