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2年)

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
为了适应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强依法行政,我会对现行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一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相关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保监会
2012年11月21日
附件
中国保监会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 题
文 号
1
关于在保险条款中设立仲裁条款的通知
保监发〔1999〕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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