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划分和管理供电营业区,依法保障电力供应的专营权,保障用户供电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供电营业区是指向用户供应电力的地域。经国家审查批准的供电营业区是供电企业依法专营电力的地域。
第三条
国家对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供电企业应按规定申请供电营业区划分,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电力业务许可证由国家能源局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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