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2018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实施更高水平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创新监管方式,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口岸营商环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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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4年)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通知(2019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06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199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