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19年)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证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金融系统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根本遵循。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要求,现就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目标和原则
(一)
总体要求。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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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
-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2023年)
- 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2006年)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2011年)
-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199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
-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港澳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2006年)
- 关于废止《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