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201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我部对200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宣布失效555份文件(见附件1),废止10份文件(见附件2)。
附件: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2月17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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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2005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
- 关于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
- 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年)
- 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2014年)
- 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2000年)
- 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