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十一条第(一)项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本决定自2016年4月20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 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2019年)
-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202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2016年)
-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案件第一审法院能否再审问题的批复(1998年)
- 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财产保全几个问题的批复(1998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