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摘要)(2000年)
1999年,中国政府加大了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继续采取拉动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增加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按功能达标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滇池和巢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阶段任务,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全国环境污染恶化趋势总体上开始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地区和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据环境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全国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很大,污染程度仍处于相当高的水平,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仍在恶化,相当多的城市水、气、声、土壤环境污染仍较严重,农村环境质量有所下降,生态恶化加剧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地区生态破坏的程度还在加剧。
水环境
状 况
中国主要河流有机污染普遍,面源污染日益突出。辽河、海河污染严重,淮河水质较差,黄河水质不容乐观,松花江水质尚可,珠江、长江水质总体良好。主要湖泊富营养化严重。
主要水系
长江流域 干流水质良好。31个水质监测断面主要污染指标均达到Ⅱ至Ⅲ类水质。主要一级支流汉江达Ⅰ至Ⅱ类水质;嘉陵江达Ⅱ至Ⅲ类水质,湘江、资江、沅江和澧水4条河流达Ⅱ至Ⅳ类水质。
三峡库区7个水质监测断面中,5个断面为Ⅱ类水质,2个断面为Ⅲ类水质。
黄河流域 面临着水资源短缺和水体污染的双重压力。1999年黄河累计断流42天,比上年减少95天。114个水质监测断面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8.4%,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3.1%。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等。主要支流汾河、渭河、伊洛河、小清河污染严重。
珠江流域 水质总体良好。42个水质监测断面中,干流Ⅲ类、Ⅳ类水质断面各占50.0%,西江87.0%的断面为Ⅱ类水质,北江各断面为Ⅱ至Ⅲ类水质,东江90.0%的断面为Ⅱ类水质,干流广州段污染相对较重。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
松花江流域 处于中等污染水平。干流17个水质监测断面中,Ⅱ至Ⅲ类水质断面占17.6%,Ⅳ类占70.6%。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
淮河流域 干流基本以Ⅲ类水质为主,支流以Ⅳ类至劣Ⅴ类水质为主,河流省界断面以Ⅴ类及劣Ⅴ类水质为主。1999年度因降雨量偏小,水质略差于上年。
淮河流域的79个水质监测断面中,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达56.2%,符合Ⅳ类水质达43.8%,主要污染指标为非离子氨(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海河流域 污染严重。171个水质监测断面中,符合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1.5%,Ⅳ类比例为8.8%,Ⅴ类及劣Ⅴ类比例为49.7%,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非离子氨等。
辽河流域 污染严重。52个水质监测断面中,劣Ⅴ类占69.3%(干流15个断面中劣Ⅴ类比例高达86.7%),浑河沈阳段、大辽河铁岭段和太子河鞍山段污染尤为突出。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和氨氮。
浙闽片河流 浙闽片河流总体水质良好。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河段占71.0%,其中,Ⅰ类水质为6.0%,Ⅱ类水质为24.0%,Ⅲ类水质为41.0%。在29.0%的污染河段中,Ⅳ类水质为16.0%,Ⅴ类水质为9.0%,劣Ⅴ类水质为4.0%。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金华江和衢江污染相对较重。
内陆河流 内陆片河流污染较轻,93.0%的评价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其中,Ⅰ类水质的河段占17.0%,Ⅱ类水质42.0%,Ⅲ类水质34.0%;7.0%的污染河段中,Ⅳ类水质的河段占5.0%,Ⅴ类水质占2.0%,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挥发酚等。
城市河段 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141个国控城市河段中,36.2%的城市河段为Ⅰ至Ⅲ类水质,63.8%的城市河段为Ⅳ至劣Ⅴ类水质。其中,47个环保重点城市(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典型水域中,19.2%的水域为Ⅱ类水质,14.9%为Ⅲ类水质,25.5%为Ⅳ类水质,10.6%为Ⅴ类水质,29.8%为劣Ⅴ类水质。华东地区和长江、黄河沿岸城市地表水因地表径流较大而水质较好,海河、辽河等沿岸的城市地表水水质较差。
各城市典型水域仍以氨氮和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等。
七大水系污染程度由重到轻顺序为:辽河、海河、淮河、黄河、松花江、珠江和长江。与上年相比,海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约10个百分点;淮河因径流量偏小导致有机污染加重;黄河干流水质略有好转;珠江水质略变差;长江、松花江和辽河水质变化不大。
大型淡水湖泊
太湖流域 全湖处于中富营养状态。101个水质监测点中,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5.4%,Ⅱ至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仅为34.6%。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滇池流域 富营养化依然严重。13个水质监测点均属劣Ⅴ类,氮、磷污染十分突出,从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两项指标看,其水质分别达Ⅳ类和Ⅴ类。
巢湖流域 1999年底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后,营养状态指数有所下降,但仍属富营养状态。湖体11个水质监测点中,7个属Ⅴ类和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总氮。
其它大型淡水湖泊 洱海水质良好,博斯腾湖、镜泊湖、松花湖、兴凯湖水质尚可,洞庭湖、洪泽湖水质较差,白洋淀污染较重。
大型水库
北京密云、辽宁大伙房、天津于桥、湖北丹江口、合肥董铺、青岛崂山、烟台门楼、汉中石门和杭州新安江9座大型水库中,于桥、董铺和崂山水库为Ⅲ类水质,其它6座水库为Ⅱ类水质,大型水库水质总体良好。新安江、丹江口和密云水库处于贫营养状态,其它6座水库处于中营养状态。
九座大型水库相对污染程度由重至轻顺序为:董铺、于桥、崂山、石门、门楼、大伙房、密云、新安江、丹江口。与上年相比,大型水库水质变化不大。
地下水
我国地下水资源分布地区差异明显,南方水资源丰富,北方水资源贫乏。部分地区过量开采地下水,水位连续下降,已引起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和海水入侵等环境地质问题,并形成地下水位降落漏斗。1999年由于降水量偏少,北京、山东、河南、内蒙古、安徽、广东和广西七个省(市、自治区)主要城市地下水水位以下降为主;吉林省、上海市、浙江省和四川省地下水水位以上升为主;陕西、甘肃、江苏和西藏主要城市地下水水位有升有降。全国多数城市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点状和面状污染,局部地区的部分指标超标,主要污染指标有矿化度、总硬度、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铁和锰、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pH值等。地下水水质污染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1999年,全国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01亿吨,比上年增加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97亿吨,比上年减少4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204亿吨,比上年增加10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首次超过工业废水排放量。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1389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692万吨,生活废水中COD排放量697万吨。
1999年,我国工业废水处理率(含县及县以上工业和重点乡镇工业污染源)为87.2%,与上年持平;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66.7%,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县及县以上工业废水处理率和排放达标率为91.1%和72.1%,比上年分别提高了2.9和5.1个百分点。
措施与行动
《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开始实施 在新闻媒体公布了上述两流域重点污染源名单,加强舆论监督。其中海河流域1591家重点污染源中,811家已经完成了治理任务,待验收149家,235家污染治理设施正在建设,未动工98家,停产298家;辽河流域707家重点污染源中,394家已经完成了治理任务,待验收14家,92家污染治理设施正在建设,未动工126家,停产81家。
滇池流域污染源达标排放 为确保“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举办成功,国务院《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确定了1999年5月1日前所有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滇池景观明显改善的治理阶段目标。到当年4月底,全流域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144家重点污染源中,有142家完成治理任务,另2家被责令停产治理,实现了“规划”的要求;滇池草海底泥疏浚一期工程已完成,疏挖面积2.88平方公里,共疏挖底泥424万立方米;流域内已建成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36.5万吨/日。
巢湖流域污染源达标排放 到1999年底,全流域日排废水量100吨以上的109家重点污染源中,治理达标的90家,破产、转产、搬迁的18家,污染治理设施调试1家,达标率为99%。
海洋环境
1999年,我国近岸海域海水污染严重,近海环境状况总体较差,海洋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状 况
近岸海域水质
我国近岸海域东海污染最重,其次是渤海、南海、黄海水质相对较好。
据近海368个站位的监测结果,1999年中国近岸海域以劣四类和二类海水为主,分别占31.5%和28.5%;一类海水占14.7%,三类占10.3%,四类占15.0%。主要污染指标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部分海域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超标率较高,局部海域重金属铅超标。
四大海区中,劣四类海水测点比例最高的是东海海区,达53.0%;其次是南海海区,占其测点数的34.7%;渤海占18.6%;黄海占18.2%。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近岸海域污染较重,海南、山东等省近岸海水水质相对较好。
赤潮
1999年,中国海域共记录到15起赤潮,比1998年减少7起。15起赤潮中,以7月13至21日发生在辽东湾的夜光藻赤潮面积为最大,达6300平方公里,持续9天。赤潮生物仍以甲藻类为主。1999年的赤潮未造成人员中毒事件。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接纳量
1999年,中国近海接纳工业废水量为36.6亿吨,比上年减少3.2亿吨。其中渤海5.6亿吨,黄海7.1亿吨,东海14.8亿吨,南海9.2亿吨。
1999年,中国近海接纳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为111.1万吨,占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16.1%,比上年减少29.3万吨。其中渤海35万吨,黄海18万吨,东海32万吨,南海26万吨。
措施与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 1999年12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海洋环境管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增加了“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和“海洋生态保护”两章,设立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监督管理”、“海洋生态保护”和“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三章,增加了对重点海域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和溢油应急计划等内容,并充实了法律责任条款。
国务院批准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启动 1999年,渤海综合整治项目启动。由环渤海三省一市(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天津市)为主体、环渤海经济圈各省市参加的渤海综合整治项目,是以渤海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环渤海经济区的社会经济持续、健康、跨越式发展为总体目标,以污染控制、环境治理、资源环境修复、生态环境修复和灾害预防控制为主要内容,重点开展河口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海湾污染防治、健康养殖、潮间带生境修复和赤潮、溢油、海冰灾害预警预防等工程建设。
大气环境
1999年,中国的大气环境污染仍然以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少数特大城市属煤烟与汽车尾气污染并重类型。
酸雨污染范围大体未变,污染程度居高不下。
状 况
城市空气 统计的338个城市中,33.1%的城市满足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66.9%的城市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超过三级标准的有137个城市,占统计城市的40.5%。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上较1998年度略有好转。
总悬浮颗粒物(TSP)是中国城市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60.0%的城市TSP浓度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占统计城市的28.4%,氮氧化物污染较重的多为人口超过百万的大城市。
47个环保重点城市中,16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3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18个城市空气质量超过三级标准。
与上年相比,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由27.6%增加到33.1%,超过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的城市比例有所下降。城市空气质量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部分城市污染仍较严重。
酸雨 中国酸雨分布区域广泛,成因复杂。酸雨出现的区域近年来基本稳定,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的广大地区及四川盆地。华中、华南、西南及华东地区存在酸雨污染严重的区域,北方地区局部区域出现酸雨。酸雨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0%。
据106个城市的降水pH值监测结果统计,降水年均pH值范围在4.3~7.47,降水年均pH值低于5.6的城市有43个,占统计城市的40.6%。统计的59个南方城市中,41个城市降水年均pH值小于5.6,占69.5%。其中酸雨频率超过80%(含80%)的城市有怀化、景德镇、遵义、宜宾和赣州。北方城市中,图们、青岛降水年均pH值仍然小于5.6。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1999年,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857万吨,其中工业来源的排放量1460万吨,生活来源的排放量397万吨;烟尘排放总量1159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953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206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1175万吨。
措施与行动
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 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和对策》,北京市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分三个阶段采取68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中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总悬浮颗粒物分别下降了30.9%、7.2%和20.0%,实现了控制大气污染的阶段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北京市环境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机动车污染控制取得进展 截止到1999年,已全部实现汽油无铅化的地区有: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海南省、广东省、辽宁省、福建省和江苏省,其它省、区也有70个城市实现汽油无铅化。全国无铅汽油消耗量已占全国车用汽油消耗量的70%以上。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经济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清洁汽车行动若干意见》。
煤炭行业“关井压产” 按照《国务院关于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国家经贸委、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环保总局等6个部门组成的煤炭行业关井压产工作领导小组,1999年共进行了6次联合执法检查。到1999年底,共取缔和关闭3.12万处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的煤矿,压缩煤炭产量2.68亿吨,其中减少高硫煤年产量2200多万吨。
关停小火电机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要求,到1999年底,共关停小火电机组290万千瓦,其中“两控区”内关停200万千瓦。
清理整顿小水泥 到1999年底,全国已关闭淘汰小水泥生产能力2000万吨。
关停小炼油 全国166家年炼油能力100万吨以下炼油厂,已经关停70家。国务院有关部门于1999年6月下发《关于坚决取缔土炼油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坚决取缔土炼油。共取缔土炼油场点5600多个。
钢铁冶金工业结构调整 关停小高炉250座,压缩淘汰炼铁能力400万吨,炼钢能力500万吨,轧钢能力1000万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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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199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04年12月14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引渡条约》的决定(2001年)
-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14年)
- 保监会关于废止部分保险中介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09年)
-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