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

《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编制,主要明确“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我国保险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保险业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行业改革创新的行动纲领,是保险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我国保险业要立足新起点,持续推进行业改革创新,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建设,为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一) “十二五”时期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全行业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保险发展和监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开创了行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我国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1.3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4万亿元,年均增长13.4%。保险业总资产从2010年的5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2万亿元,成功实现翻番。全行业净资产达到1.6万亿元,保险行业偿付能力总体充足。行业利润从2010年的837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824亿元,增加2.4倍。保险深度达到3.6%,保险密度达到1768元/人。我国保险市场规模先后赶超德国、法国、英国,全球排名由第六位升至第三位。
——保险改革全面突破。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不断优化,综合性、专业性、区域性和集团化保险机构齐头并进,8家保险机构在境内外实现上市,自保、相互、互联网等新型主体创新发展,统一开放、协调发展、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日益完善。全面实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保险资金配置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
——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保险赔款与给付3.1万亿元,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补偿和社会风险管理作用。大病保险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覆盖人口达9.2亿。农业保险累计为10.4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6.5万亿元,向1.2亿户次农户支付赔款914亿元。责任保险涵盖公共服务各领域,交强险投保率从2010年的79%提升至2015年的92%。出口信用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近1.6万亿美元,有力促进了外向型经济发展。保险业共发起债权、股权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499项,合计备案注册规模1.3万亿元。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把保险业的战略定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新高度。35个省(区、市)出台了促进保险业发展的文件,中国保监会与26个地方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在深圳、宁波等6个地方建立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的力度空前提升。推动修订《保险法》,正式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保险业发展的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
——监管创新深入推进。初步构建中国特色的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体系,公司治理监管进入量化评级新阶段,引领国际监管规则新趋势。建成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对全球保险市场发展和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建设产生重要影响。不断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力度,开通12378维权热线,开展诉调对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和人身险销售误导,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多边和双边国际保险监管合作不断推进,当选亚洲保险监督官论坛轮值主席,主导通过《科伦坡宣言》,我国在国际保险监管领域的话语权不断增强。构建全面、立体、高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二) “十三五”时期我国保险业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
“十三五”时期,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综合判断国内国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同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从社会发展来看,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养老和医疗保障不足的矛盾凸显,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不断提升。随着政府职能逐步转变,社会管理方式不断创新,运用市场化手段满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成为必然选择,商业保险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社会发展日趋多元,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公众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保险需求更加多样,商业保险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从经济形势来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各领域改革全面发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为保险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逐步提升,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企业发展活力和消费者潜力得到释放,保险需求日趋多元。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快速发展,催生保险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涌现,为保险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从国际环境来看,经济全球化深度推进,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仍是当今世界的主流。我国与全球经济的联系和影响日益加深,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我国经济增长对全球经济复苏的外溢作用逐步明显,为保险业更好地利用国际市场创造了良好环境。全球保险发展日新月异,保险监管的理念和方式不断优化,各国监管部门合作加深,为我国保险业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本、技术和人才提供了契机。
同时,我们也看到,全球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贸易保护主义强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风险的跨境传递加快,经济复苏面临不少新的不确定因素。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增长新旧动能处于转换之中,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逐步显现,经济金融综合经营加快,增加了保险市场稳定运行和风险防范的压力。保险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仍然突出,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保险产品和服务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保险发展和监管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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