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规范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办理加工贸易货物手册设立、进出口报关、加工、监管、核销手续。
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企业、承揽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接受海关监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统称料件),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2019年)
- 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00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2022年)
-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2016年)
- 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2012年)
- 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