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2006年)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邀请,保加利亚共和国总理塞尔盖伊·斯塔尼舍夫于2006年11月19日至23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同斯塔尼舍夫总理举行了会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曾庆红分别会见了斯塔尼舍夫总理。两国领导人在友好、务实的气氛中就进一步发展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看法,达成广泛共识。
斯塔尼舍夫总理还访问了上海市,会见了上海市市长韩正。
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经济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两国使馆馆舍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与保加利亚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台合作协议》、《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和保加利亚投资署谅解备忘录》。双方企业家在北京和上海分别举行了贸易洽谈会。
塞尔盖伊·斯塔尼舍夫总理对中方的热情接待表示衷心感谢,并邀请温家宝总理在方便的时候访问保加利亚。温家宝总理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一、
双方认为,近年来两国关系发展顺利,政治互信日益增强,各领域合作富有成果,各级别对话增多,地方和民间交往不断扩大,两国关系已进入全面合作伙伴关系阶段,保持和加强这一关系是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符合两国的利益。双方愿进一步扩大在各级别、各领域的交往与合作。
二、
双方高度重视两国政治对话,认为这有利于促进双边关系的发展,是中保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方面,愿继续保持高层互访的势头。
三、
双方相互尊重对方人民根据本国国情所选择的发展道路。
中方祝贺保加利亚即将于2007年1月1日加入欧盟。保加利亚加入欧盟将进一步促进中保关系的发展,丰富全面战略合作的内涵。作为2008年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的东道国,中国对保加利亚成为亚欧会议成员表示高兴,愿努力深化中保合作。
保方重申,坚持奉行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即: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保方不与台湾进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的努力。中方对保方这一原则立场表示赞赏。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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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9年)
-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河北青崖寨等28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2016年)
- 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