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2007年)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邀请,土库曼斯坦总统库尔班古力·别尔德穆哈梅多夫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七日至十八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和土库曼斯坦总统库尔班古力·别尔德穆哈梅多夫举行了会谈。两国元首在坦诚、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及一系列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一、
双方指出,建交十五年来,中土关系始终保持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各领域合作成果丰硕。两国政治上高度信任,经济上互利合作,文化上相互借鉴,在国际事务中相互支持,给两国人民带来实际利益。双方对此感到满意。上述成果是两国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双方将倍加珍惜。
双方高度评价土库曼斯坦首任总统尼亚佐夫为发展中土友好合作关系所作的重要贡献。
二、
中方重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土库曼斯坦的友好合作关系,是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土方重申,同中国全面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是土库曼斯坦对外政策的优先方向之一。
双方重申恪守两国建交公报及建交十五年来双边其他政治文件中确定的原则,继续保持和开展包括高层互访在内的各级别交往,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所有文件,全面落实双方业已达成的各项协议和共识,不断扩大和深化两国在政治、经贸、能源、安全、人文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将中土友好合作关系提高到新的水平。
三、
土方强调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包括“法理台独”在内的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反对台湾加入任何必须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和地区组织,承诺不与台湾进行任何官方往来。土方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做的一切努力,认为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外部势力不能干涉。土方反对任何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图谋。中方对土方这一原则立场表示高度赞赏。
中方重申尊重并支持土库曼斯坦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支持土库曼斯坦为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为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和睦所作的努力。中方支持土方奉行永久中立的外交政策,认为这对保持地区局势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建设性作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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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阜阳市行政区划设立地级亳州市的批复(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1年)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决定(2007年)
-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24年)
- 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992年)
-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批复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05年)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3年)
- 国务院关于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批复(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