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
中医药是我国重要的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资源,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大投入与体制机制创新并举,统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二)
基本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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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批复(2001年)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
- 保监会关于适用《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200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青藏铁路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