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联合公报(2004年)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联合公报
2004年9月23日,在比什凯克举行了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例行会议。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艾哈迈托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塔纳耶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弗拉德科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副总理古洛莫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副总理苏丹诺夫出席会议。
会议期间,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卡耶夫会见了本组织成员国总理。
为落实2004年6月17日本组织塔什干峰会达成的协议,会议在建设性和友好的气氛中,讨论了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经贸、投资、交通、环保、人文及其他领域合作问题。
六国总理指出,2004年本组织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分别在北京和塔什干全面启动,为实现本组织基础性文件所规定的开展多领域合作以保障本地区国家稳定、安全和经济发展的目标提供了有效工具。
会议强调,迫切需要充分发挥本组织拥有的潜力,即宽广而多样的经济空间、丰富的自然和人力资源、巨大的科技、文化和教育潜力,以尽快在经济和贸易领域取得实际的互利成果,不断提高成员国人民的生活水平。
六国总理积极评价上次总理会议召开以来,各方有关部门为开展本组织框架内具体领域合作所作的努力。特别指出,2004年已两次举行经贸部长会议,研究了本组织经济合作,确定了下一步具体步骤,签署了有关备忘录。
根据此前通过的各项决议,本组织启动了电子商务,海关,采用技术规则、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过境潜力和促进投资工作组,以落实所通过的纲领性文件。
一、
六国总理批准了2003年9月23日北京总理会议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的落实措施计划。该计划涵盖了六国经济、科技、人文合作等重要领域,涉及100多个具体项目、课题和合作方向,并根据分阶段原则确定了落实机制。本组织成员国将主要致力于逐步为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动提供条件,并为此制定必要的法律文件、协调相关立法。
六国总理指出,要继续推进六国在油气开发、油气管道建设、石油化工、水电开发、矿产勘探开发以及其他领域的合作。将重视发展农业和食品工业,开展信息和电信领域的高新技术合作。
二、
六国总理强调,开展交通合作、协调过境运输政策和建立国际运输通道十分重要。为此应全面准备本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杜尚别会议,2005年上半年前完成国际公路运输便利化多边协定的制定工作。
三、
六国总理讨论了环境保护、维持地区生态平衡、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防止土地荒漠化及其他环境恶化现象。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卫星网络申报协调与登记维护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利用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走私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2022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监察部关于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7年)
- 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的批复(2014年)
- 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2004年)
- 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