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武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2016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送《武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送审稿)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武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化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发挥区位、科教等优势,着力促进产业承东启西转移和调整,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加快构建全新的产业创新体系,统筹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行区、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示范区,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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