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的指示(1955年)
一、 目前全国各城市的私营书铺、书摊、书贩手中存在着大量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旧小说、旧唱本、旧连环画、旧画片,每天出租给几十万读者。帝国主义、蒋介石卖国集团、资产阶级不法分子曾经制造和利用并还在继续制造和利用这类有毒的书刊图画作为思想进攻的工具,散播形形色色的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反动腐朽思想和下流无耻的生活方式,借以毒害和腐蚀广大劳动人民,破坏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一部分人民群众,尤其是有些青年、少年、儿童,因为受到这类图书的毒害,思想堕落,身体败坏,生活腐化,学业旷废,工作消极,甚至做出殴斗、盗窃、奸淫、凶杀等犯罪行为。这就严重地影响了社会治安的巩固,妨碍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过去各地对于这类有毒害的旧书旧画曾经作过一些处理,并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是因为各方面对于这个工作重视不够,缺乏统一的明确的方针和办法,有时任意查禁,有时放任自流,并且放松了对于租书铺摊的经常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同时,适合于水平低的读者阅读的新的通俗读物的出版发行也很不够,以致市场上有毒害的旧连环画至今并未彻底清除,而有毒害的旧小说和旧唱本留存更多。为了保护人民尤其是青年、少年、儿童的身体和思想的健康,巩固社会治安,保障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和文教建设,必须对于上述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进行坚决的严肃的处理,并对租书铺摊和有关行业积极地加强领导和管理,实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逐步进行社会主义的改造。
二、 清除反动、淫秽、荒诞书刊图画和改造私营图书租赁业是一件长期的、艰苦复杂的工作,必须坚决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必须把处理有毒害图书的工作与对租书铺摊和有关行业(包括私营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照相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对于反动、淫秽、荒诞图书必须坚决地严肃地处理,但在步骤上应慎重、稳妥。必须把对待有毒害的图书的态度和对待一般租书铺摊的态度严格地加以区分。对于现有的一般租书铺摊应积极地领导、利用和改造,要以国家行政机关和文化事业的力量相配合,以一定的形式和方法把它们组织起来;逐步地改变它们所租赁的图书的内容,同时大力地加强新通俗读物的出版供应工作,使它们成为国家领导的流通图书的场所。这在今天中国公共图书阅览工作还不发达,而租书铺摊又拥有大量读者的情况下,是完全必要的。同时,要用国营和公私合营书店对它们委托经销或代销图书的办法,争取一部分租书铺摊,首先是资金较多的租赁旧小说的书铺,改营或兼营书刊发行业务。必须对这些图书的编著者、绘画者、印制者,贩运者和租赁者的生活作全面的确实的安排,以杜绝上述有毒害图书的来源。只有对于极少数专门著绘、摄制、印行、贩运和租售反动、淫秽、荒诞图书的反革命分子和坚决抗拒改造的不法分子,才依法给以惩处;对其中个别罪大恶极分子应依法予以逮捕,公审法办。
三、 在处理有关图书时,应有明确的标准,并应按毒害程度的不同,采取下列不同的办法,并应经过一定的审查批准手续然后执行。
(甲)
查禁:凡内容极端反动的书刊和描写性行为的淫书淫画,一概予以查禁。在这次查禁时,为了照顾铺摊生活,可酌给一部分款项或一部分新书,作为救济。但以后如再租售此类图书,即属违法,予以没收,并给以应得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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