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的批复(2014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陕西西咸新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西咸新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和咸阳市建成区之间,区域范围涉及西安、咸阳两市所辖7县(区)23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规划控制面积882平方公里。西咸新区是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良好、教育科技人才汇集、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生态环境较好,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实力。要把建设西咸新区作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探索和实践以人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为把西安建设成为富有历史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拓展我国向西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发挥积极作用。
二、 西咸新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城市发展方式,走资源集约、产业集聚、人才集中、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支点,着力统筹科技资源,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把西咸新区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的新引擎和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范例。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