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00年)

——2000年3月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项怀诚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大会提出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 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199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奋斗,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1999年中央预算以后,针对国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放慢,外贸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下降,消费需求不振,物价持续走低,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等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果断作出了进一步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的重大决策,以保持1998年下半年以来出现的经济回升的良好势头。其主要内容包括:在年初预算确定的国债发行规模的基础上,由财政部向商业银行增发600亿元长期国债,其中300亿元列入1999年中央预算,相应扩大中央财政赤字;300亿元由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举借,不列入中央预算。较大幅度地增加城镇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外贸出口退税政策和国内税收政策。由此影响财政减收增支的部分,通过增加财政收入和调整支出结构解决,不扩大中央财政赤字。1999年8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增发国债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和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执行结果表明,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调控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国民经济实现了稳定增长,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7.1%,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有了明显提高,各项改革继续顺利推进,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
在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上,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好。中央财政总收入63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8.7%。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57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地方上解中央收入598亿元,与预算持平。中央财政总支出81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4098亿元,完成预算的92.9%;补助地方支出4095亿元,完成预算的124.9%。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1797亿元,比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确定的1803亿元减少6亿元。
分项目看,1999年中央预算中部分收支项目实际执行数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减变化较大:关税和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完成预算的192%,主要是国家集中力量打击走私,鼓励合法渠道进口,海关加强税收征管,使收入大幅度增加;营业税和国有企业所得税分别完成预算的86.1%和70.5%,主要是国家几次调低贷款利率,金融企业上交收入相应减少;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预算的165.6%,主要是股票交易额扩大,相应增加了该项税收收入;基本建设支出完成预算的79.6%,是在执行中将一部分原列中央财政本级的基本建设支出补助给地方使用的缘故。
1999年中央财政共发行国债4015亿元,除代地方政府举借的300亿元外,中央财政债务收入37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息1911亿元,弥补当年赤字1797亿元,建立中央财政偿债基金7亿元。此外,1999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349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1349亿元。
地方财政总收入96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其中,地方财政本级收入558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中央补助收入4095亿元,完成预算的124.9%。地方财政总支出96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9.5%。其中,地方财政本级支出903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上解中央支出5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38亿元。这个结余数字是全国各地区的汇总数字,由于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有些地区财政还相当困难。
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数汇总,1999年全国财政收入113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全国财政支出131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2%。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1759亿元。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中央和地方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些小的变化。
为了圆满完成1999年的各项预算任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 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1999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501亿元,增长15.2%;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7年的11.6%、1998年的12.4%上升到1999年的13.9%。这是国民经济稳定增长、财税体制有效运行、征收管理不断加强的结果。在去年增加的收入中,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比上年增加706亿元,增长81.2%;证券交易印花税增加40亿元,增长19.4%;清理欠交税收100亿元。上述几项因素共增加收入846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增加额的56.4%。而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国内增值税、消费税仅增长5.8%,营业税仅增长5.7%,均低于经济增长幅度。这说明,去年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并没有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我国企业的税收负担在国际上仍处于中等偏低水平。与此同时,我们认真清理整顿乱收费,共取消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388个,减轻企业负担约180亿元。
(二) 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较好地发挥了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一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国债投资项目选择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投资方向确定项目,坚决不搞重复建设,认真安排支出预算和转贷资金使用计划,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保证了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调整了个人收入分配政策,较大幅度提高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水平,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提高了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和部分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受益职工和居民达8400多万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精力,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从制定实施方案,筹措资金,到具体落实政策等一系列工作。绝大部分地区在国庆节之前将增加的工资、养老金和补贴发放到职工和居民手中。考虑到一些地方财政比较困难以及年初预算安排不足等因素,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办法,从超收收入中安排343亿元,用于补助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调整收入分配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深受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群众的欢迎,促进了消费,也为万众一心喜庆建国50周年和澳门回归创造了良好的气氛。三是及时调整了部分税收政策。为了支持出口,开拓和扩大国际市场,分两次提高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使我国出口货物的平均退税率提高5.5个百分点,达到15%以上,当年退税626亿元,比预算增加156亿元,比上年增长43.5%。为了鼓励投资,从去年7月1日起,对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减半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国产设备,准许按40%抵免企业所得税。为了适当调节个人收入,缩小分配差距,刺激居民储蓄向消费、投资转化,扩大国内需求,从11月1日起,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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