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37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2014年)
现决定废止下列37件交通运输规章:
序号
发布机关
规章名称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联合发布
部委的意见
1
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货员证书规则
(83)交海字1072号
1983年5月27日
2
交通部
关于海运生铁、金属块锭、煤炭、散盐、矿石、矿砂、矿粉等散装货物装舱标准和船舶、港口责任划分的规定
(84)交海字711号
1984年4月18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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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的决定(2006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2012年)
-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14年)
- 关于公布《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的公告(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