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航业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2013年)
一、 加强机场规划和建设
1.
抓紧完善机场布局,加大建设力度。整合机场资源,加强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等都市密集地区机场功能互补。新建支线机场,应统筹考虑国防建设和发展通用航空的需要,同时结合实际加快提升既有机场容量。(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空管委办公室。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或单位,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
按照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原则,确保机场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大型机场应规划建设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注重机场配套设施规划与建设,配套完善旅客服务、航空货运集散、油料供应等基础设施。(发展改革委、民航局、交通运输部、铁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邮政局)
3.
着力把北京、上海、广州机场建成功能完善、辐射全球的大型国际航空枢纽,培育昆明、乌鲁木齐等门户机场,增强沈阳、杭州、郑州、武汉、长沙、成都、重庆、西安等大型机场的区域性枢纽功能。(民航局、公安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空管委办公室)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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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2016年)
-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005年)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 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收(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联合公报(2002年)
- 关于海上刑事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年)
- 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内加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23年)
-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对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办法》的决定(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