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6年)
根据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规所替代、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已不适用等情形的15件规章予以废止。现将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制定机关
规章名称
文号
施行日期
1
劳动部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劳安字〔1990〕2号
1990.1.18
2
人事部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人调发〔1990〕19号
1990.9.8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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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2006年)
- 退役军人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的意见(2023年)
- 建设部关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2003年)
-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2013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2009年)
- 江泽民电贺巴沙尔当选叙利亚总统(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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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批准刘吴惠兰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的通知(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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