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23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号)作如下修改:
一、 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二、 删去第三十七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