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作如下修改:
一、
删去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船舶未按规定保存《油类记录簿》、《货物记录簿》和《船舶垃圾记录簿》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
删去第四十七条中的“第三十一条”和第五项。
三、
删去第四十八条中的“及落实防污染措施”。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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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4年)
-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2020年)
-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