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维护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是指通过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经依法注册后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相关监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的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分为公路、水运工程两个类别。
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一)编制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审验进场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签发工程开工令、停工令等;
(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
(三)监督检查项目竣(交)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维修保养、资料归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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