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关行业标准的管理,建立科学、完整的海关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行业标准是在海关行业范围内,对需要进行统一规范的业务和信息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
海关行业标准分为海关业务标准和海关信息技术标准(见附件1)。
海关业务标准指海关各项业务工作所涉及的规范性操作程序、定量管理方法以及为此而采取的技术手段和要求,主要包括单证格式与代码标准、化验指标、业务规范等标准。
海关信息技术标准是指海关各项信息资源使用及管理规范,主要包括信息与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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