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2号(2011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总 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 告
2011年第12号
为规范加工贸易单耗管理,现决定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见附件),附件中列明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号
名 称
1
署税〔2000〕76号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下发《原糖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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