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5年1月31日)
2015年1月23日
任命刘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黄淑和、金阳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隆国强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任命王仲田为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5年1月25日
免去姚增科的监察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霍克的国家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罗俊为中山大学校长(副部长级)。
2015年1月31日
任命侯建国为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免去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胡四一的水利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李克明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李克明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免去吕黄生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 关于200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02年3月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撤销宜春地区设立地级宜春市的批复(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2019年)
-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2012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11月13日答记者问(2001年)
- 关于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