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2024年)
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出以下措施。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部门协同,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 强化生育服务支持
(一)
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做好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研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强化生育支持保障功能。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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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2011年)
- 保监会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2010年)
-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厄瓜多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22年)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23年8月30日)
- 江泽民致电布什就美国客机在纽约失事表示深切慰问(2001年)
- 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02年)
- 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