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2004年)

建设部决定:
经2004年6月29日第37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 《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号,1991年7月8日发布)
2.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6号,1993年2月4日发布)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