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3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审批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的请示》(粤府〔2002〕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编后的《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汕头是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粤东中心城市。汕头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推动科技进步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汕头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要发挥汕头市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并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做好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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