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批复(2004年)
发展改革委:
根据2003年10月21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精神,国务院同意废止1994年3月1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通知》(国发〔1994〕17号),由你委制订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为了保证工作的衔接,国发〔1994〕17号文件自你委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国务院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2022年)
-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1999年)
-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医保局国家移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2024年)
- 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2021年)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的决定(2004年)
-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2015年)
-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