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张建宗等21人任职的通知(2017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提名,国务院2017年6月21日决定,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下列主要官员:
任命张建宗为政务司司长;
任命陈茂波为财政司司长;
任命袁国强为律政司司长;
任命罗智光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任命刘江华为民政事务局局长;
任命李家超为保安局局长;
任命聂德权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任命陈肇始(女)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任命刘怡翔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任命杨润雄为教育局局长;
任命黄伟纶为发展局局长;
任命邱腾华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任命陈帆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任命罗致光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任命黄锦星为环境局局长;
任命杨伟雄为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任命曾国卫为入境事务处处长;
任命邓以海为海关关长;
任命白韫六为廉政专员;
任命孙德基为审计署署长;
任命卢伟聪为警务处处长。
国务院
2017年6月21日
- 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2011年)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2013年)
-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纠正原生效的赔偿委员会决定应如何适用人身自由赔偿标准问题的批复(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
- 在第九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上的致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9年)
- 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4年)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年)
- 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1年)
-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